普通招考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可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毕业年限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 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报考护理学专业须具有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须在入学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西藏大学青年教师,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报考我部: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并符合同等学力报考要求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岗位工作 10 年及以上
③近五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④作为校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
6.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